雨中春江分校校园足球训练补助、带队补助、考核奖励制度
作者: 周江 | 发布时间: 2019/9/25 9:48:55 | 1190次浏览
雨中春江分校校园足球训练补助、带队补助、考核奖励制度 为了校园足球工作的良性开展和顺利进行,依据专款专用和项目实施要求,保证课程实施投入在整个项目预算支出中的优先地位,现就奖励经费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1、教练员训练补助办法 (1)教练员在放假期间或周末带足球训练时每天补助加班费、餐费、车费等共计100元1次(不低于1.5小时); (2)教练员在上班期间,利用早晚时间带足球训练时每次按代课费发放。 2、领队、教练员(足球专项教师)、校医、通讯员、班主任带队补助办法 (1)在放假期间或周末带队补助100元一天; (2)在上班期间带队补助50元一天; 3、教练员(足球专项教师)考核奖励办法 (1)区级比赛第一名奖励15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第四名奖励300元。 (2)市级比赛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第四—八名奖励500元。 (3)省级比赛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元、第三名奖励1500元,第四—八名奖励1000元。 (4)国家级比赛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第三名奖励2000元,第四—八名奖励1000元。 (5)每向各省足球队、高校输送一名运动员,奖励500元,向国家队、双一流高校输送一名1000元。 4、对于贡献突出的教师除给予奖励,并计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在评职称、评优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 本办法即公布日起生效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雨花台中学春江分校。 南京市雨花台中学春江分校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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