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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中学春江分校小学部“弹性离校”工作告家长书
作者: 洪明明 | 发布时间: 2017/8/31 13:06:00 | 1048次浏览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更好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8号)等文件要求,为我校有需求的小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更好地解决小学放学后部分家长无法按时接孩子离校的实际困难。现将我校“弹性离校”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弹性离校”坚持面向全体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坚持自主参与,公益导向,安全第一。严格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学生参与“弹性离校”期间一律实行免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二、实施办法

(一)实施对象。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生(优先安排一、二年级学生,确有困难的中高年级学生以及残障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实行“弹性离校”。

(二)组织方式。我校“弹性离校”工作在社会事业局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由学校全面负责,具体工作主要由校内教师承担。

(三)具体安排。

1.“弹性离校”工作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行。开学第一周开展宣传告知、家长申报、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2.“弹性离校”期间,学校提供课后托管服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

3.冬季上学时间段(每年111日至下年度的331)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7点,非冬季上学时间段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可根据家长需求的实际情况延长至18点。

4.学生“弹性离校”期间,为确保学生安全,家长必须根据学校有关安排及自己选择的“弹性离校”时段,按时到校接孩子离校。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跟照看教师联系调整离校时间。

南京市雨花台中学春江分校小学部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