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春江学校教代会换届选举办法
作者: 张传连 | 发布时间: 2011/3/4 8:41:00 | 1784次浏览
南京市春江学校教代会换届选举办法 根据《工会法》及《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选举产生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并为召开二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好相关准备。现将换届选举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办法公布如下: 一、选举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教职工民主选举和党支部审定相结合的办法。 2、为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体现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按学科组选举产生代表的办法。 二、 代表条件: 1、系本校正式在职在编教职工;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富有成效地作好本职工作; 4、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教育教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高度主人公思想和全局观念,办事公平、公正,有能力、讲奉献,民主管理意识强。 三、选举程序: (一)确定名额: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教职工100人以上的学校,代表人数一般占教职工总人数的30%左右,100人以下的学校,代表人数不少于25名。 2.学校正副校长和工会主席为自然代表,不参加分组选举,直接产生为代表。 各选区具体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语文组(22人):7名 数学组(17人):5名 英语组(9人):3名 政、史、地、理、化、生组(12人):4名 音、体、美、劳技(10人):3名 3.各选举小组由各学科组组长负责召集,学校党支部负责人到会参加各选举小组会议,当场投票产生各组代表,所选代表人数需达到选举小组人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二)分组选举: 1、核定参加选举的人数:参加选举的人数为本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2、宣布选举办法:在党支部直接领导下,采用学科组直接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 3、确定监票人:监票人从本组教工中产生,经本组表决通过,负责对本组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4、投票方式:每个小组在广泛酝酿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从本组范围内选举代表(根据各组人数,代表名额分配。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5、选票的统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可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未超过应选名额时,在未过半数选票但选票靠前的候选人中,以差额1人的形式进行重新投票,以补齐应选人数。 (三)资格审查: 在小组选举,工会平衡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学校召开党委会议,对当选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可进行二次选举; (四)宣布结果: 经党委研究,最终确定正式教工代表,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四、 组织领导: 整个选举过程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和全体教职工的积极参与下有序进行。 春江学校党支部 教代会换届选举筹备小组 201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