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作者: 王安宁 | 发布时间: 2011/3/10 12:04:00 | 1948次浏览
各位教师: 2011年我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区人事局相关文件规定:凡参加职称评定人员均应参加公共课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卡。现就公共课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拟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将转正的新教师必须参加; 2008、2009、2010三个年度内已在区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公共课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可以不参加培训;本年度不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定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本轮培训)。 二、培训内容:统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三、培训地点:雨花台区教师进修学校。 四、第一次培训时间: 五、培训报名: 1、请需要参加培训的教师于 2、请带齐培训费用。 (注:本次培训合计预收费100元/人。含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 南京市春江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