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雨花台区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培训与考核的通知
作者: 朱晶晶 | 发布时间: 2014/9/30 9:00:00 | 968次浏览
关于开展雨花台区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 培训与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 宁教高师[204]12号《关于开展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培训与考核的通知》要求,今年起对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5年以内(含5年)教龄职初教师开展专业基本素养培训与考核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此文件精神,我区将开展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考核对象 1、凡5年(含5年)教龄以内的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由所在学校和区教育局根据通知要求,分层次有计划地组织校本培训、区域培训与考核。 2、2014年市教育局首先启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教师的专业素养考核考核,考核对象为2009年秋季入职且教龄满5年的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下一年以此类推并逐年覆盖其他科。 二、培训内容、形式及要求 1、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培训内容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市教育局下发的《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初教育课程方案》、《职业适应期教师教育课程读本》及本通知确定的考核要求,围绕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素养、学生教育工作基本素养、学科教学工作基本素养三个方面。 2、培训形式采取校本实践研修、区域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学校要加强对职初教师实践性研修的指导,建立职初教师教学与管理双重导师指导制,建立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区域培训要关注职初教师校本研修质量,以工作坊和跨校研修等方式实现区域职初教师专业素质全面发展。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开展对5年教龄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考核,是对职初教师培训与个人专业发展的阶段性评价。职初教师专业素养考核内容具体为以下两个方面: 1、档案袋记录的过程评价,以职初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积累的个人专业成长档案资料包呈现(见附件一) 2、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包括:(1)纸笔考核,具体内容为专业理念与师德素养、学生教育等基本知识与能力(见附件二)(2)教学基本能力考核,依据“南京市课堂教学评价要求”,以汇报课形式呈现(考核要求见附件三)。 考核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过程评价100分,由学校考核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200分,纸笔考核与汇报课各100分,由区教育局考核确认。 3、考核实施主体为职初教师所在学校及区教育局。学校从新教师入职第一年起,应对职初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指导跟踪;每年对职初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的记录进行过程评价。区教育局每年11月中旬面向全区教龄满5年的职初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教师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学校,与学校过程考核结果一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市教育局每年年底根据各区提供的当年参加考核的教师名册和考核评价结果,按区学科教师参考数随机抽取10%的教师参加市级考核;同时每区每个学科可推荐2名优秀教师,参加市级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竞赛。市级考核与竞赛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公布。 4、2014年市级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职初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与能力考核,时间为12月下旬。 四、工作要求 1、以下是2009年8月参加工作的职初教师名单,请有关教师做好培训与考核准备。
2、请有关学校于
由于表格比较宽,页面可以设置为横排。 3、根据附件二要求,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命制一份试卷进行纸笔考核,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初步定于 4、根据附件三要求,职初教师要上汇报课,时间初步确定在 雨花台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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